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保证换届工作顺利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现将换届纪律规定和换届纪律监督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2026年开始,区、镇领导班子陆续进行换届,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明确了“十严禁”换届纪律规定,即:严禁结党营私、搞小圈子,严禁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严禁拉票贿选,严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违规干预、说情打招呼,严禁个人说了算,严禁“带病提名”、“带病提拔”,严禁违规用人,严禁弄虚作假、跑风漏气,严禁干扰换届。
对违反换届纪律规定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违反换届纪律有关情况和问题。
区纪委监委受理举报电话:0473—12388,0473—2059985
区委组织部受理举报电话:0473—12380
区纪委监委受理举报通信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万晨街6号海勃湾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016000)
区委组织部受理举报通信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东街1号党政大楼409室(邮编016000)
中共乌海市海勃湾区纪委机关
中共乌海市海勃湾区委组织部
乌海市海勃湾区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