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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勃湾区全面加强领导干部 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来源 :       作者 : 王霞      创建时间 : 2020-11-30

为深入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净化政治生态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要求,海勃湾区委组织部聚焦整治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全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按照《乌海市委印发〈关于深化以案促改、净化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乌党发〔2020〕12号)要求,海勃湾区委组织部及时印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再排查工作的通知》海党组发[2020]37号,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再排查专项行动,实行由单位负责人从严把关,明确排查对象、范围、内容及相关工作要求,强调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加大管理力度,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工作举措。

二、严格核查程序,完善管理机制

海勃湾区委组织部在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在原有的专项排查内容基础上,采取“三方比对”的方式,即公安出入境管理信息数据、组织人事部门管理信息数据、本部门单位自查信息数据,三套数据互相比对,做到备案信息条条核、证照情况本本清,通过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提高了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严格按照证照管理纪律要求履行收缴责任,限期将个人手持因私出国(境)有效证照上缴组织部门统一管理,对限期内未及时上缴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根据《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实施办法》中证件管理相关规定,通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注销因私出国(境)证件。

 三、强化日常监督,规范档案管理

 严格执行申请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认真落实持证、报备、审批、使用、管理等各项制度,建立完善人员信息报备、证照申领、归还等台帐,切实做好日常监督工作,严格落实季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同步落实整改,加强与公安出入境管理局配合联系、信息共享,充分做到登记备案“应备尽备”、新增撤销“动态管理”、因私证件“应缴尽缴”、集中保管“专人专柜”、出国审批“从严把关”,持续完善数据信息化管理,不断提升海勃湾区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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