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重点措施》,以“求极致”精神能动履职,以更高标准书写为民答卷,高质效监督履职筑牢基层检察工作“底板”。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等4项国家级荣誉,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等25项自治区、市级荣誉。
在履职尽责中砥砺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锤炼坚强党性。近5年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案件125件,以融入式能动履职服务大局。以检察力量维护民族团结,打造“创建+八个一”名片,积极发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作用。
以更优的质效尽好监督主责,办理自治区交办的通辽“11.22”涉黑专案获得市级集体三等功;在助力企业可持续生产经营上主动作为,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帮助企业走出困境、良性发展;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控能力提供检察助力。打造“一路有你”未检品牌,获得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益诉讼悉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1人获得全国最美河湖卫士。
办好群众身边“小案”,构建多元救助格局,救助29人37.8万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举行检察听证30件。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前哨”作用凸显,立案监督81件;成立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依托戒毒康复指导中心,发挥共建联创效能;强化“数字检察”“智慧检务”,构建人体损伤类数字检察监督模型获自治区三等奖。
深化“四学四打造”机制,一体强化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53人次获得各级表彰。持续擦亮“书香海检”读书会品牌,坚持每天10分钟晨读近6年,形成“理论+业务+文学”的学习模式,获得自治区全民阅读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