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政府关于乌海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征地范围内坟墓迁移的通告》(第6号),对项目征地范围内(东至甘德尔山生态保护区,西至包兰铁路线,南至甘德尔山高山草甸,北至甘德尔山旅游景区)坟墓迁移。目前迁坟期限已过,尚有部分坟墓无人认领。为确保乌海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项目建设的顺利施工,现就有关坟墓搬迁事宜公告如下: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请携相关佐证材料到坟墓迁移办公室(地址:海勃湾区政府后院西北角二楼迁坟办公室;联系电话:0473-2059969)完成核对登记,并自行迁移坟墓。
2.逾期无人认领坟墓,均视为无主坟墓,将统一按照无主坟处理。
特此通告。